【侨务知识】“三侨生”高考加分如何认定身份
发布时间:2022-04-14 人气:4723
一、事项名称。江西省“三侨生”高考加分身份证明。 二、申请条件。在江西省参加国内高考的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 三、“三侨考生”的身份界定 “三侨考生”是指参加国内高考的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 在国内的子女。 (一)“华侨”是指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 1.“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 个月。 2.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 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 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 个月,视为华侨。 3.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二)“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 1.“回国定居”是指华侨放弃原住在国长期、永久或合法居留权并经过侨务部门依法审批办理回国落户手续。 2.外籍华人经公安机关批准恢复或取得中国国籍并依法办理来中国落户手续的,视为归侨。 (三)“归侨学生”是指回国定居的归侨学生、恢复或取得中国国籍视为归侨的学生。 (四)“归侨子女”是指本省归侨的子女,且该子女具有本省常住户籍。 (五)“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是指华侨的子女,且该子女具有本省常住户籍。 四、认定机构 “三侨生” 高考加分身份认定由其户籍所在地或在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侨办根据本人申请初审,设区市侨办复审,省侨办终审认定。 五、办理地点:各设区市侨办、省直管县(市)侨办。 六、办理时间:根据每年第四季度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的通知,各学校向学生布置高考报名工作时的要求进行;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时间。 七、认定程序 (一)填写表格。申请身份认定的“三侨生”,完整填写《江西省“三侨考生”身份认定申请表》(可从附件1 复制); (二)提供材料: 1.户籍证明。提供“三侨生”本人的户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明。 考生系归侨学生、归侨子女需提供本人或父母一方的由省侨办颁发的《归侨证》或本省县级以上侨办出具的归侨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系华侨子女,应提供其父(或母)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以下证明父(或母)华侨身份的材料之一: (1)考生父(或母)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证原件及有资质翻译社的翻译件;及由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获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时间及两年内实际累计居留时间),或已取得住在国合法居留资格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已取得住在国合法居留资格的连续时间及5年以内实际累计居留时间);若定居在尚未与我国建交国家,须出示同我国和其定居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的居留权认证,和我国驻第三国的使(领)馆开具的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取得居留权的时间); (2) 考生父(或母)在外实际居住时间证明的材料。可提供护照上的出入境记录原件和复印件,或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并填写《居留签证情况及出入境情况记录表》(可从附件2 复制)。 3.亲属关系证明。华侨和归侨的子女还须提供以下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之一: (1) 户籍中已明确亲属关系的,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2) 户籍中没有明确亲属关系的,需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考生与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4)属继养关系的,须提供亲生父母的离婚判决书和父(或母)的再婚证明。 (三)审核认定。 1.初审:考生持《江西省“三侨考生”身份认定申请表》和上述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在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侨办申请办理身份认定。受理侨办对考生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认真核实、确保符合认定条件,初审无误后,在《江西省“三侨考生”身份认定申请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交考生报送设区市侨办复核(省直管县(市)侨办初审后直接报省侨办审核认定)。 2.复审:设区市侨办对送达的经下一级侨办初审认定的“三侨生”身份情况,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在《江西省“三侨考生”身份认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报送省侨办审核,并随有关证明材料邮递寄给省侨办国内侨务处。 3.终审。省侨办负责全省“三侨生”高考加分身份认定的终审工作。省侨办对设区市或省直管县(市)侨办认定的“三侨生”身份情况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省侨办出具统一印制的《江西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华侨、归侨、侨眷身份证明》,并将制式证明返回考生。 4.公示。省教育考试院对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进行集中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享受照顾政策。 附件:1. 江西省“三侨考生”身份认定审批表 2. 居留签证情况及出入境情况记录表 (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表格)
(3)华侨、归侨的收养子女(已保持五年以上抚养关系的考生),申请认定身份时,须提供父母婚姻关系证明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领养关系证明;
文章来源:宜春统战